【导语】:广西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于2023年1月31日8:30至2月6日18:00期间
报名入口:
选调生报名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后,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选调对象:
招录对象为全国普通公办本科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不含专升本、定向生(可到广西工作的除外)、委培生以及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三)学习成绩优良、取得对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生须为全日制学历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毕业生;
3.共青团员,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等综合荣誉,或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4. 2023年7月31日前结业的校级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
(五)年满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相应放宽两岁。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6.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7.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10.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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