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专题文章为大家提供南宁市内补办离婚证的相关信息。大家在办理前先阅读本文了解办理的流程信息。
补办条件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同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规定的身份证件原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办理材料
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对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难以查证的证明。确实无法出具以上证明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后,由当事人书面做出查档情况说明。
婚姻证书损毁或当事人目前身份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婚姻证件。
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非必要):当事人应当在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法律规定、预约程序受理申请。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未到场办理的,预约自动失效,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窗口有权不予受理。如需重新预约的,应先取消原预约记录。
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监管并签名。
审查:核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查证婚姻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补发: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1-3216955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C座6楼南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班时间:9:00-11:00
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
青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1-5560996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
上班时间:9:00-12:00,13:30-16: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婚姻登记证工本费免征。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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