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带来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台胞回内地在南宁市区、县定居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南宁户口恢复。
办理条件
回国人员出国后注销户口的,台胞回内地在南宁市区、县定居的。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后一次回国时所持用的中国护照(原件、复印件);
4、落户亲属的户口簿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
5、入户人员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6、其它相应证件、证明材料或批准文件。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
地址:怡宾路8号
联系电话:0771-5878110
兴宁公安分局
地址:北宁街69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2816104
青秀公安分局
地址:古城路4号下辖派出所
联系电话:0771-5888090
办理时限
经公安部门审批的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