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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办理公租房保障资格退出业务指南
2019-08-06 14:31【我要纠错】

办理条件

申请人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

办理材料

主申请人及列入保障的成年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结时限:

1.未配租并且未领取货币补贴的社会申请(乡镇街道办受理的申请)家庭和个人以及未配租的网上申请的毕业生退出保障资格业务,当场办结。

2. 集中申请单位职工家庭和个人,已配租或领取货币补贴的社会申请(乡镇街道办受理的申请)家庭和个人以及已配租的网上申请的毕业生退出保障资格业务,资格中心当场办理并提交给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查,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查通过后业务办结。

收费标准: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南宁市望园路5号(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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