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属丧偶的,提交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原户籍迁出情况和生活居住情况的调查证明;
5、申请入户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办理之日起10工作日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5:00-18:39
免费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