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户口簿(复印件)及有关证明
《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儿童家长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
2.幼儿园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提出建议名单与档次;儿童建议名单在园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后,由幼儿园收集用于发放入园补助金的受助儿童家长银行卡(储蓄存折)资料,银行卡信息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4.幼儿园根据受助儿童及其家长的相关材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后,上报至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5.经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储蓄存折)将入园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