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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申请学前教育入园补助金项目办事指南
2017-03-23 16:33【我要纠错】

办理条件

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办理材料

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户口簿(复印件)及有关证明

《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儿童家长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和有关证明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 

2.幼儿园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提出建议名单与档次;儿童建议名单在园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后,由幼儿园收集用于发放入园补助金的受助儿童家长银行卡(储蓄存折)资料,银行卡信息必须由家长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4.幼儿园根据受助儿童及其家长的相关材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后,上报至幼儿园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5.经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后,由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学期通过银行卡(储蓄存折)将入园补助金统一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

办理时限及费用

每年9月30日前

办理地点

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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