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新单位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新单位参保登记须提供的材料:
1、本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证照上没有载明单位成立时间的,需另提供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1份;
2、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承诺书》一式一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开通网报的单位直接在网上增员,不需要提交材料。
(二)在社保局各管理部现场增员的提供以下材料: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或单位用工证明1份;
3、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无需提供上述第2项材料,但另需提供:
①《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干部任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工资福利部门批复的工资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保单位办理减员时需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开通网报的单位直接在网上办理减员,不需要提交材料。
(二)在市社保局各管理部现场减员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因参保人死亡减员提供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属于(1)被辞退(2)被解除劳动合同(3)被开除(除名)(4)违法违纪解除劳动合同(5)劳改劳教(6)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六种情况减员的,单位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决定书》原件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在职在编人员减员时,需提供证明减员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如调令、人员编制本、开除文件等)。
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确定
1、参保单位以本单位缴费人员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为月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新招用人员以新确定的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其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作为缴费基数,当年新退休人员以第一个月退休金为缴费基数;
3、在职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高于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4、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一年一核,核定时间为每年的1-3月份。
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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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电话:28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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