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公积金如何缴存呢?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缴存呢?缴存的流程的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公积金缴存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缴存条件
单位职工: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
灵活就业人员: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注:灵活就业人员已有其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正常缴存的,不得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办理材料
单位职工: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1份(自行下载打印的请正反面打印);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清册》1份(同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的需提供);
3.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
4.属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为用工单位代缴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代缴合同(文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
(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
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本人I类银行卡(用于办理缴存托收)。
注意事项
1.曾在单位缴存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办理了集中封存,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条件的,开设自愿缴存个人账户后,原单位缴存的个人账户将与自愿缴存个人账户合并。
2.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先办理灵活就业缴存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后单位可申请将个人账户转移到单位管理户,合并后继续缴存(由缴存单位按单位新增人员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网点:
青秀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1号和A区二层3、4号
西乡塘管理部: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园分中心四楼
兴宁管理部: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江南管理部:南宁市淡村路5号大院内
邕宁管理部: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35-1号一楼铺面
良庆管理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5楼
武鸣管理部: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12号中居金域华府2栋5-7号商铺
横州管理部:南宁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1-2-B,南宁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国泰综合楼2号楼1层政务服务中心
宾阳管理部:南宁市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11、12号,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隆安管理部: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102号
马山管理部: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170号
上林管理部: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新丰路13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办公时间:
各城区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下同)
横州管理部、各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网点按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