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南宁社保 > 南宁社保动态 > 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放宽
广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放宽
2021-09-02 16:33【我要纠错】

【导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进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不再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才能办理退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限定)满十五年及以上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跟以前比,具体有什么新利好?

  变化一: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广西参保不用居住证!

  户籍地不在广西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广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无需再提供居住证啦!

  南宁市民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也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前往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电话见文末)。

  变化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条件放宽了!

  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95号)规定:“男职工年龄满6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龄满55周岁,在工人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龄满50周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及以上,以下统称缴费年限),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现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已进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不再要求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才能办理退休。也就是说,如果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无实际缴费年限,也可来申请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从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发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转移指南、资格认证网上入口及流程、账户查询。

手机访问 南宁本地宝首页

  • 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宁参保女职工因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等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即时享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生育保险费。

  • 南宁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可以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进行线下办理。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南宁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南宁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进行门诊产前检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南宁育儿假休假对象

    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含依法收养子女、继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

  •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

  • 南宁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医疗费用怎么算

    南宁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支付。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南宁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