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办理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联系电话:0771—2891580;
青秀区办证点:
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18号(中山派出所旁),联系电话:0771-577257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签注:每件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