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

我要查询 :骑行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为保障租车人的人身安全,租车人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如心脏病、高血压、暂时性的眩晕、听觉障碍等)、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安全骑行的,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

  2、公民年龄在14周岁-70周岁方可办理租车业务。其中14周岁(含)以上至18周岁(含)以下,应当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市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持有南宁市居民身份证的市民(包括南宁辖管六县居民)可按以下7项条件之一申请办理骑行卡:

  (1)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南宁市)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注:骑行卡有效期以居住证上的办证日期起计24个月)

  (2)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办卡人名下房产)原件及复印件(如只能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则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以便核对信息)办理。

  (3)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卡人所在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注:办卡人所在的公司须是注册地在南宁市的公司;如否,不予办理。)

  (4)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南宁市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交社保6个月(含6个月)以上证明)办理。(注:办卡人所在单位属区直属单位的,需提供广西区社保证明。)

  (5)外国人申请办理骑行卡,由办卡人持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6)军人、武警官兵(包括武警消防官兵)申请办理骑行卡,由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办理。

  (7)集体户口人员办理骑行卡,由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个户)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六、代办业务仅限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代办。需代办骑行卡的,由代办人持本人与被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委托书(双方签字方生效)办理。

  七、办卡人年龄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属南宁市)的,由其监护人持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关系证明(户口本或办卡人的出生证明)、办卡人南宁市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八、公司需为员工集体办理骑行卡的,由公司代办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卡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担保书原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公司担保办理申办协议书(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一式三份、公司办卡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及联系电话)、代办委托书(加盖公章)、公司为代办人员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办理。

  九、在校学生(非南宁市户口、18周岁以上)申请办理骑行卡的,由办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公章、辅导员或班主任的联系方式)办理。

办理流程

  南宁本市市民

  

  非南宁本市居民

  

  

办理时限及费用

交纳350元车辆押金、预存50元租赁资费即可办理骑行卡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8号桂粮大厦2楼服务中心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