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南宁市关于房产赠与房产证变更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变更条件:
拥有房屋所有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注: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
办理材料:
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到房管局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