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经济适用房家庭状况变更业务办理需要什么材料?或是什么条件?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申请家庭需变更申请人数的。变更后的申请家庭需满足申请经适房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三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者实际居住生活;
2.属于两人以上家庭户或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上的单身人员;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4.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办理材料
1.《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状况变更申请表》;
2.申请家庭变更后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婚姻状况证明:
(1)申请人若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若未婚的,需提供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
(3)申请人若有离异记录的,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含前配偶身份信息)及目前的婚姻状况声明;
(4)申请人若为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含前配偶身份信息)及目前的婚姻状况声明;
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提到的补偿事项,划归到财产或收入。
4.收入证明、住房状况证明:须由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盖章,不能涂改;收入证明应为申请当月前一个年度的收入情况。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限和乡镇街道办、城区民政部门、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时限。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宁市望园路5号
(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一楼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