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由所就读学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学生在高中学校就读时,已被学校认定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可向学校申请,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上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南宁医保查询,医保报参保+缴费+报销指南,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