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个人自主参加培训
(1)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
(2)居民身份证(不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不用提供);
(3)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的,不用提供,下同);
(5)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属于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可由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的,补贴申请材料不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但应提供培训机构与贫困家庭劳动者签订的代垫培训费协议。
2.项目制培训
(1)南宁市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申请)信息表(包括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
(2)南宁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3)南宁市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4)南宁市申领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5)居民身份证(不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不用提供);
(6)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系统导出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8)协议约定的培训成效材料。
(二)创业培训补贴
(1)南宁市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申请)信息表(包括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
(2)南宁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
(3)南宁市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4)南宁市申领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5)居民身份证(不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不用提供);
(6)人员身份类别材料;
(7)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8)协议约定的考勤表、全程授课视频资料光盘及培训成效等材料。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1.预拨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1)申请预拨劳动预备制职业培训补贴的函
(2)南宁市级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预拨申请表
(3)级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培训承诺书
(5)学员个人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应届初、高中毕业证
2.劳动预备制剩余培训补贴
(1)申请拨付劳动预备制剩余培训补贴的函
(2)南宁市年劳动预备制剩余培训补贴申请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培训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
(5)承训学校代申请人申请培训补贴的代为申请书,代为申请书必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认可。
(6)教学计划
(7)理论课程表(需上课教师签名确认)
(8)开班报告
(9)学期考勤表
(10)学生的身份证
(11)学生的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12)学生的户口簿
(13)学生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14)由院校法人代表签名、单位盖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预备制培训承诺书。
3.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
(1)申请拨付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的函
(2)南宁市年劳动备制培训生活补贴申请表(3)年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补贴花名册
(4)学员身份证,户口本,应届初、高中毕业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四)岗位技能培训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A.企业培训任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企业在开班之日起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预支培训补贴,申请预支额为年培训补贴的50%。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南宁市申请预拨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B.企业应当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审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拨付剩余培训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南宁市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培训视频资料。
2.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A.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南宁市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3)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劳动合同材料”。
B.企业职工自主参加培训的,由培训机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代培训补贴对象向办班备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2)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劳动合同材料”;
企业或个人可委托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除提交第1点(1)(2)(3)(5)项材料外,(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不用提供),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人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垫协议。
3.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
企业应当在证书核发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审批办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南宁市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南宁市申领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
(3)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4)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5)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6)“劳动合同材料”。
企业可委托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培训补贴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代垫培训费用的,补贴申领材料不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但需提供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代垫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