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要求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最后一次缴存月份距离申请当月不超过两个月。断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公积金断缴有什么影响?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要求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最后一次缴存月份距离申请当月不超过两个月。断缴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更多信息: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缴存对象及条件
(一)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居住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注:灵活就业人员已有其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正常缴存的,不得申请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24%,缴存基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在南宁市当年公布的缴存上下限之间自主确定,月缴存额=缴存基数×24%。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模式:采取按月托收。
南宁公积金中心每月20日从灵活就业缴存人绑定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当月缴存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因缴存人银行账户金额不足、银行卡冻结、挂失、销户、变更等原因,造成每月20日划扣不成功的,请缴存人及时处理好银行账户问题,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在当月内再次发起托收,若月末时托收仍不成功的,当月属不正常缴存。
灵活就业缴存人连续3个月不正常缴存的,其个人账户将自动变更为封存状态,封存期间不计算缴存时间,正常缴存时间自恢复缴存月份起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