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补缴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年限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本文为你带来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材料。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有用人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根据人员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入职通知书、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发文部门公章);
2、属于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或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允许补缴的文件,复印件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发文部门公章);
3、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提供《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
常见错误示例:
《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未填写补缴截止时间、单位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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