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
补贴时间:
自2025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均含当日)。如补贴活动截止时间前(即2025年10月31日前)自治区补贴资金总额度(1.2亿元)使用完毕,则活动即时停止。
补贴对象:
(一)对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或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或车位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中记载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均需在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均含当日)。
(二)2025年9月15日前(不含当日)已完成网签或者备案,补贴活动开始后撤销网签或者备案,重新网签备案的购房人,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三)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