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9日下发通知,确定2021年度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
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和最高月缴存额有变化请注意!
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啦!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24,270元,最高月缴存额合计为5,824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最高月缴存额计算方式
按照月缴存额计算公式,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计算方式如下: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2912元+2912元=5824元。
自愿缴存人员参照执行
自愿缴存人员的最高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24270元×12%=2912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