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未返钦来钦的,返钦来钦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近期我国境内多个省市发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截止2021年8月4日8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4个,在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和河南省郑州市。中风险地区154个,其中北京2个;云南省德宏州2个;江苏省南京市31个、宿迁市2个,扬州市51个,淮安市10个;四川省成都市3个、绵阳市1个,宜宾市1个,泸州市1个;辽宁省沈阳市1个,大连1个;湖南省张家界市11个,株洲市7个,湘西州2个,益阳市1个,长沙市3个,湘潭市1个;福建省厦门市2个;河南省郑州市6个,商丘市4个,驻马店3个;湖北省黄冈市1个,荆州市1个,武汉市1个;海南省海口市1个;上海市浦东新区1个;山东省烟台市3个。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钦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再提醒。
一、主动报备
(一)需要报备的人员
1.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人员。
2.来自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返钦来钦人员。
3.外地返钦来钦后,14天内到过的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的人员。
(二)报备和管理要求
1.未返钦来钦的,返钦来钦前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桂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2.已到钦的,应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屯)报告。
3.接受健康管理,并按要求配合进行核酸检测。
二、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应及时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及时了解当前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分布,做好出行规划。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回钦后,继续关注14天内出行地的风险等级,如出行地调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
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
从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返钦来钦人员,请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来返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到钦后要主动配合当地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如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的,应配合当地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等措施。不同风险人员的管理见《来桂返桂人员分类管理一览表》。
四、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及时就诊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注:以上重点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经报请辖区指挥部同意,方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结束后,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可自由有序流动,但仍须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有异常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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