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本地宝 > 资讯快递 > 动态 > 2022年度南宁宾阳县城乡居民医保退费事项
2022年度南宁宾阳县城乡居民医保退费事项
2022-05-10 18:55【我要纠错】

【导语】:南宁宾阳参保人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存在相关情形的,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关于2022年度宾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业务事项的通告

  为规范宾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业务,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规范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业务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29号)和《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发〔2021〕5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度宾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退费条件

  (一)因参保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费

  1.参保人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1)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死亡;

  (2)因征地、就业或户籍注销、转出或错缴等原因,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参保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但在2021年12月31日前存在上述第1点规定情形的,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参保人已经享受过2022年医疗保险待遇的,不予退还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2)参保人尚未享受过2022年医疗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参保人是否享受过2022年医疗保险待遇,由医保部门核实判定。

  3.参保人在2022年1月1日后发生上述第1点规定情形的,不予退还已经缴纳的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4.上述因参保人自身原因导致的退费,申请截止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因其他原因的退费

  因税务、医保、银行等部门原因,导致参保缴费错误的,参保人应先办理退费再重缴,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应享受待遇之日算起。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2022年6月30日前,税务和医保部门将不定期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等办法批量查找出参保人错误缴费的信息,经核实无误后直接退回参保人的签约银行账户。

  (三)对于在主管部门代缴前已自行缴费的全额补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城镇重度残疾人、农村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低收入家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由残联、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按照南医保发〔2021〕58号文件的规定为参保人拨付缴费补助,无须参保人申请退费。

  (四)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享受个人应缴部分60%参保补助,在参保人全额缴纳参保费后由相关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参保人银行账户。

  二、申请退费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原件1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可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领取填写。

  (二)参保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各1份。

  (三)缴费凭证(包括完税证明、银行扣款证明等)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如税务部门在“金税三期”信息系统中可查询到缴费到账电子信息的无需提交。

  (四)根据不同的退费原因分别提供下列佐证材料:

  1.应征入伍: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2.出国定居:中国国籍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3.死亡: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

  4.重复参保:提供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税务部门在“金税三期”信息系统中可查询到缴费到账电子信息的无需提交)。

  5.多名参保人使用同一个银行账户扣款缴费,产生的批量退费退至同一银行账户的事宜,需村委(社区)出具并盖章的证明原件1份。

  6.参保人无法提供本通告第(四)项所列举的证明材料的,可通过本人承诺的方式进行办理;参保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先提供原件,经受理申请人员核验无误后方能通过。

  三、申请退费的流程

  城乡居民退费申请的受理部门为宾阳县税务局,审批和退回费款的部门为宾阳县医保局。符合退费条件的缴费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以下地点办理退费申请:

  宾阳县税务局枫江路办税服务厅、思远路办税服务厅、黎塘办税服务厅及新桥税务分局、大桥税务分局、思陇税务分局、古辣税务分局。

  (一)受理环节

  1.本地受理。税务部门受理参保人的退费申请,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回申请人,并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人不符合申请退费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2)申请人符合申请退费条件但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异地受理。对异地办理退费的,申请地税务部门受理后,将退费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传递给退费地税务部门,退费地税务部门再传递同级医保部门办理退费。

  (二)审验环节。县税务局受理初核退费申请材料后,传递给县医保局,由县医保局核验后确定是否退费。

  (三)退费环节。县医保局根据县税务局传递的材料,核实申请人2022年度医疗待遇享受情况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退款资金,最终完成退费。

  特此通告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宾阳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

2022年5月1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南宁城乡医保参保指南及入口、缴费时间+指南+入口、报销比例及攻略。

手机访问 南宁本地宝首页

  • 2023南宁九价宫颈癌疫苗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南宁相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四价、九价HPV疫苗可预约,请符合条件的居民自行预约。

  • 2023年清明节期间横州市殡仪馆临时停车通告

    4月1日至4月9日每天上午7:30至下午17:00,管控时间内,严禁三轮、四轮机动车驶入殡仪馆 (有通行证除外)。

  • 2023年南宁新冠疫苗到苗通知汇总(持续更新)

    新冠疫苗接种推荐以“就近+网上预约”方式,在预约成功后,按预约时间和接种点进行接种疫苗。请勿空腹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后请在现场留观30分钟,无异常再离开。

  • 2023年3月31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自2023年3月3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35、320元。

  • 4月1日南宁极地海洋世界海洋剧场恢复正常演出

    南宁极地海洋世界景区海洋剧场定于4月1日恢复正常演出。营业时间为9:30-18:00。

  • 2023年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秀分院九价hpv疫苗到苗提醒

    4月1日12:00,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青秀分院开放4月3日、4日、6日、7日的九价hpv疫苗接种预约。

  • 2023年南宁清明节祭扫高峰期+交通提醒

    自2023年4月1日起至4月9日止,对南宁市各墓园周边道路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分流措施,共同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 广西各市纪念币预约记录查询网点(地址+电话)

    南宁查询纪念币预约记录的网点为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柳州的则是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 2023广西三月三法定假日几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出炉。今年“壮族三月三”,4月21日至23日放假调休,共3天。

  • 2023年南宁清明网上祭扫(附入口)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9日期间,南宁佛子岭公墓入园祭扫须先预约,凭预约码入园。

  • 2023年南宁青秀区九价疫苗在哪预约

    3月30日10:00开始,南宁青秀区开放九价及四价hpv疫苗预约。市民可通过“知苗易约”小程序或青秀区预防接种单位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预约。

  • 2023年南宁青秀区九价疫苗预约时间

    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开始,南宁青秀区部分接种点开放九价+四价hpv疫苗预约,数量有限,约完即止。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