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减少市区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南宁市空气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市大气污染情况,经研究,决定划定南宁市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0〕31号》,政策实施分两个阶段,全日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车在以下区域内通行:
(一)第一阶段(2020年12月1日0时起施行)
1.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桥)、原绕城高速南环(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围合的区域。
2.柳南高速(南宁东互通至那容立交路段)、G7201南宁绕城高速(那容立交至八鲤收费站路段)、梁村大道、玉洞大道、那安快速路围合的区域。
(二)第二阶段(2023年1月1日0时起施行)
G7201南宁绕城高速(安吉、高峰、五塘、那容、邕宁东、新江、八鲤、张村、那马北、玉洞西)围合的区域。
以上区域均不包含本路。
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务用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运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供水供电等应急车辆。市政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特种作业车辆在第一阶段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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