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1810元、二档1580元、三档143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15.3元、14元。
最新消息:
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目前实施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文件规定 ,自2020年3月1日起:
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1810元、二档1580元、三档143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15.3元、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