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月份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月份相对应,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可以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有什么待遇?
(一)丧葬抚恤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在职职工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就业服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参加一次人社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以及免费职业介绍,比如说推送招聘会信息等。
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因此不会对失业人员再就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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