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崇左采取网上自主即时填报志愿模式,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3-14日,中职学校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为做好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5〕43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管理工作,成立崇左市2025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贵卓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创新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培生市教育局副局长
韦永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邓雁方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刘英杰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梁培生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职成科、市教科所、市招生考试院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相应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本县(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三、合理确定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
2025年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20853人,含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计划数3740人,普通高中民族生招生660人。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我局根据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原则,结合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数和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数,我局下达招生任务,详见2025年崇左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2)。
四、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一)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我局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的要求,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合理安排辖区学校具体招生任务数,切实完成招生任务。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市直辖和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大班额占比率不得超过专项规划指标。2025年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民族生招生指标由我市下达到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详见2025年崇左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2)。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或管理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我市招生分配情况。详见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分配表(附件3)。严禁无计划、超计划和提前招生。
(二)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坚持属地招生原则,2025年全面实行属地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市)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县(市)域内招生,地处江州区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江州区内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我局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自治区直属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面向我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
(三)启动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情况、实验实训等条件,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我市综合高中班学生单列增设综合高中班录取批次。招生范围和对象与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区域的普通高中一致,实行属地招生,依托我市高中招生录取平台完成填报志愿及投档录取工作。地处县域的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江州区城区的应在江州区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综合高中班应按照招生计划单独编班,严禁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混合编班。综合高中班试点有关工作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2号)执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指标另行通知。
(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各县(市、区)要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按照统一的招生时间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的权利。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和设立补习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对于违规超范围“掐尖”、要求学生放弃中考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监管,发现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置,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工作。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和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测试达标考生才能报读其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计划,报考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批次志愿录取,只能填报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录取。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我局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今年起我局将派专人对开展自主招生的学校开展督导工作。
五、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流程
(一)志愿填报模式。采取网上自主即时填报志愿模式。
(二)志愿填报网址。崇左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http://www.czsgzlq.cn/。
(三)志愿填报时间。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时间为:2025年7月13-14日(详见附件4),中职学校填报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和自身意愿,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考试成绩等级排序要求即时排序,考生可以在填报志愿界面刷新排名查看志愿入围排序情况。考生根据本人等级和学校志愿排序情况在网上即时修改志愿,截止时间前可随时更改志愿。
(四)志愿填报
1.填报时,登录账号为准考证号,考生输入个人18位身份证号的后6位作为初始密码进行初次登录。考生在初次登录时必须修改密码。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修改过的密码妥善保管,因泄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应全面了解志愿填报时间、录取模式、录取规则和有关学校情况后,结合本人志向认真填报学校,不允许由他人代填。
3.考生在登录网站填报时,应仔细阅读并按照网上填报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4.如有密码被他人篡改或遗忘密码的,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申请密码重置。凡重新设置密码的,登录后应先自行修改。
5.如确信自己的考试信息有误以致不能填报相应志愿的,应及时向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告。
6.考生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任何人不得代填;志愿系统关闭后,考生不能更改志愿,志愿以系统关闭前最后一秒系统内信息为准。凡因填报志愿错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7.考生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登录”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五)志愿填报工作。
由市、各县(市、区)教育局2025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基础教育、职成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应及时开放机房,组织考生按时、有序填报。严禁在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行业)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六)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1.中考成绩查询。7月12日8:00后考生可登录崇左市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录取系统免费查询本人中考成绩。
2.招生录取依据。
①崇左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②崇左市2025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崇左市2025年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④崇左市2025年体育考试成绩。
⑤崇左市2025年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招生录取原则。按以下程序依次录取:
①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考生级数作为第一排序录取;若级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若单科成绩相同,再按考生总分原始分排序。
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和中考学科单科成绩出现D等级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③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单和最低报名录取线,招生结束后在崇左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统一公布。
④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未能够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满的学校,实行网上征集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招生排序录取。市中招办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各校招生计划在系统内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实时排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即根据排序结果自动转入录取状态。
5.录取工作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解释归崇左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2025年起,各县(市、区)各校要通过“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zzs.gxeduyun.edu.cn/backend/,以下简称“广西招生录取系统”)开展招生录取。考虑到初次启用该系统,今年各地各校也可通过自建招生平台(系统)同时开展招录工作,最终录取结果应导入“广西招生录取系统”,自治区将以“广西招生录取系统”数据作为学籍注册依据。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学校招生简章备案审查制度实施“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学校在招生中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招生;严禁虚假注册学籍。各县(市、区)各校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在“广西招生录取系统”、学校官网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具体招生录取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将另行下文部署。
七、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专项招生工作
各县(市、区)要落实初中学校向高中阶段学校输送生源的任务,制定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送生计划,明确贫困生100%升学的帮扶责任,确定招收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初中毕业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和具体招生人数。
八、切实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户口迁移初三学生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坚决遏制变相“掐尖”“中考移民”等现象。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程序,严格审核,按时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及时进行学籍异动操作。
九、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早知道、都知道。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五个统一”,即:统一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统一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统一组织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报名和填报志愿,统一组织生源,统一安排招生录取,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局将定期开展招生入学工作督导检查,建立督导结果通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择校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全市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将于6月分别在崇左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报名网站、本校宣传栏、学校网站内向社会公示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水平、教育教学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数、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和注册时间等事项,考生可提前通过网站了解学校情况,也可直接到校咨询,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不在校外设专门的咨询宣传点。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统一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成绩从系统发放给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及时将成绩单发放给每个考生。在招生办报名的社会考生,直接到所在地招生办领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三)凡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市内就读普通高中,需在我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教育局招生考试办),报名程序与在本市初中就读的考生一样。普通高中招生要求“考试地与升学地相一致原则”。具有本市户籍但在外省外市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报读我市的普通高中学校。
(四)已被录取到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内的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录取工作未结束前,原则上不退录任何考生档案;如需退录,需在录取结束后由考生自行向原录取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未经市中考招生网上报名和录取的,各学校自行开展线下录取的考生我局将不办理学籍,同时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处理。
附件:1.2025年崇左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分配表
2.2025年崇左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3.2025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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