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市房产证变更该怎么办理呢?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又是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南宁市房产证变更指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2、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去世对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子女或亲属)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3、拥有房屋所有权者因房产证的个人信息不符或需要变更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4、拥有房屋所有权者自愿把房屋所有权赠与他人(受赠人)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5、买卖双方通过协商,成立成交买卖房屋买卖过户的可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
注:本指南只介绍关于房产证名字变更的相关内容。
办理材料
名称变更核验材料(不收件):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委托书,委托代理的提供,核验原件;(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窗口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四)门牌证明,核验原件;(门牌有变更的,须提供)
(五)不动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六)更名材料,核验原件;(权利人为个人的,提供姓名变更材料(如户口本);权利人为法人的,提供批准名称变更材料(如企业变更名称变更通知书)
(七)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证,核验原件;
(八)抵押权人同意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核验原件;(申请登记时有抵押的,须提供)
(九)已办理查封登记的,须提供查封人民法院同意办理更名的书面证明,核验原件;
(十)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核验原件。
详细办理材料→南宁不动产登记变更办理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不动产登记各受理点工作时间及地址:
(一)良庆管理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办公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C座3楼
(二)江南管理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13号巨隆大厦二楼
(三)青秀管理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8-1号南宁图书大厦二期(南宁书城金湖南湖店)副楼二层
(四)继承查验部(仅受理不动产继承查验业务以及不动产查档业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37号
(五)查控登记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名称、坐落、类型、面积、容积率、用途变更:受理后1小时办结。
遗失补证: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遗失声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公告需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不在办证时限内)
更正登记: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一)登记费(含一本证书工本费):0元/件;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
(1)对进城落户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免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