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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可以报销多少钱
2018-11-09 11:04【我要纠错】

【导语】: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可以报销多少钱?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参加南宁市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发票

  6、男职工申报的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

  7、费用清单

  8、结婚证

  9、疾病证明

  10、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11、婴儿出生后死亡需提供新生儿死亡证明材料

  12、未享受参保地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注意事项:

  1.申报职工生育保险合并有生育并发症时应勾选对应选项。

  2.报销发票应为自费发票

  办结时限:8 工作日

  办理地点: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获取南宁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指南、生育险参保指南、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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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宁参保女职工因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等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即时享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生育保险费。

  • 南宁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可以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进行线下办理。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南宁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南宁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进行门诊产前检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

  • 南宁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医疗费用怎么算

    南宁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支付。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南宁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 南宁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津贴能领取吗

    南宁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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