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南宁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满足相关条件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材料:
1、本人办理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1)委托书原件1份;
(2)代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的,还需提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补贴标准: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
(三)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四)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200元;
(五)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500元。
属于自治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一般职业(工种)对应等级的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技能提升】,可获南宁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补贴标准)、申领入口及流程、申请办理网点、申请表下载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