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出。
养老保险
转出:
申请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或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出:
1.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2.已办理停保手续的人员且无欠缴年社会保险费。
详细指南: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转入:
申请条件:
1.已在南宁市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详细指南: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失业保险
转入
申请条件: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需转移接续的。
办理材料: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转出
申请条件: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需转移接续的。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原件1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社保账户查询,缴费凭证查询,办理指南及入口,社保卡制卡进度及领取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