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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流程
2024-03-29 15:48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我要纠错】

【导语】:南宁市参保女职工属于以下生育类别的,在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可享受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便民服务。

  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

  是指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国家医保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事项。

  服务流程:

  (一)生育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持《出院记录》(住院)或《疾病诊断证明》(门诊),以及《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单》至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或收费处办理生育备案登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上传上述材料,做好生育备案登记。

  (二)费用结算及数据推送受理。

  定点医疗机构在完成生育备案登记并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有关生育信息经国家医保服务信息平台自动推送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同时发送生育津贴支付申报短信至参保人预留的联系电话。

  (三)核定拨付。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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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宁参保女职工因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等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即时享受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指南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生育保险费。

  • 南宁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生育保险缴费可以在“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进行线下办理。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南宁市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南宁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南宁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进行门诊产前检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广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根据2023年9月1日起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单胎顺产和难产标准为4500元和5500元。

  • 南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中支付。

  • 南宁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生育医疗费用怎么算

    南宁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的50%由生育保险支付。

  • 南宁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南宁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

  • 南宁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津贴能领取吗

    南宁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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