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广西自治区决定开展2024年广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本文为你带来广西购房补贴时间、补贴对象、申请材料等信息。
补贴时间:
补贴实施时间自2024年12月1日起,补贴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如补贴名额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截止。
申请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8:00起,申请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补贴对象:
(一)对在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为首套、二套住宅的购房人给予购房补贴。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首次登记备案时间和缴纳契税时间需在规定的补贴时间内。
(二)购房补贴申请主体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申请材料包括:
1. 购房人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
2. 购房人本人银行卡借记卡(I类账户)带卡号面照片;
3. 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表(无需提交商品房销售合同);
4.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契税《税收完税证明》。
(四)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提供现场咨询服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资料核验:
(一)申请材料提交成功后,各市、县(市、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市、县(市、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购房人在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同步推送短信提醒。未通过审核的,注明原因后通过云闪付App退回,购房人需重新修改和提交申请材料。
(二)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退回后,请购房人尽快修改,以免因修改不及时造成补贴资金额度用完后无法提交修改材料或无法发放补贴的情形。
(三)购房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姓名、账户正确,状态正常,因购房人个人原因或提供的银行卡原因导致补贴资金入账失败,责任由购房人负责,并视为放弃申请补贴。
(四)本次补贴资金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补贴金额用尽或申请时间结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材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由主办方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补贴。若补贴终止公告发出前提交的补贴申请总金额超过补贴资金预算总金额,以申请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