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开展2024广西惠买暖冬消费季——“寻味广西”中华美食荟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本文为你带来广西餐饮消费券发放时间、发放额度、领取入口等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自治区“2024消费促进年”工作安排,自治区商务厅决定开展2024广西惠买暖冬消费季——“寻味广西”中华美食荟餐饮消费券发放活动,活动规则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2月31日;
2.发券时间:活动期间,每天上午10:00起发放消费券。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每天上午10:00起发放“满300元减60元”“满200元减40元”“满100元减20元”“满50元减10元”四档面额的餐饮消费券,每名用户每天可选不同面额餐饮消费券各1张,消费券有效期3*24小时,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期间每档面额消费券限领取10张。
三、领券方式
活动期间,手机定位在广西地区的消费者每日可通过云闪付APP活动专区入口进入发券页面,领取餐饮消费券后,在参与商家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或在指定微信点单小程序及部分线上APP核销,确认订单后调起云闪付控件支付,即可享受消费券额度对应优惠。
四、活动商家
(一)参与商家
在广西实际经营餐饮业务的餐饮企业。
(二)商家报名
1.已参与2024年“约惠33·臻选广西”餐饮消费券等活动的餐饮企业,经各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后,即可参与活动。
2.新增企业可填写本次活动报名表(附件),发送至云闪付平台邮箱lanzhenwu@unionpay.com,平台于2024年12月12日汇总报名信息提交至各市商务局审核,审核确认后即可参与活动。
五、消费券使用规则
1.在云闪付APP领券后,领取餐饮消费券的用户手机定位必须在广西,在参与活动的商户单笔消费满足核销门槛的。
2.同一消费者(同一身份证/手机号/设备等均视为同一消费者)每日最多可领取每种面额消费券各1张,活动期间每档面额消费券限领取10张。每笔餐饮消费仅能使用1张,不可叠加使用。
3.消费者不可拆单参与活动。
4.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24小时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平台券包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
5.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6.为使更多的用户享到本活动优惠权益,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发券平台账号等,发券平台和商户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平台的任何优惠活动。
7.仅限经发券平台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企业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8.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发券平台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券平台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9.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发券平台反映,发券平台将积极协调解决。
10.如因系统等原因造成用户多获券,实际用券时以票券使用规则为准。
11.参加活动企业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12.若因用户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六、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
文件下载:附件1-1:2024年“寻味广西”中华美食荟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信息收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