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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起南宁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4-08-29 14:57【我要纠错】

【导语】:2024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0268元/月和4053.6元/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在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度缴费基数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时,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70元(6756元/月)计算。

  根据以上通知要求,2024年8月起,南宁市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如下,请各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查阅收藏。

  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基数下限则按照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024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0268/月4053.6/月

  缴费标准

  南宁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24年8月起南宁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4年8月起南宁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调整时间

  南宁市从2024年8月16日起启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保的在职人员2024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由自治区税务部门统一完成调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南宁医保查询,医保报参保+缴费+报销指南,新生儿医保+医保异地结算等指南,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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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日起,南宁原市本级管辖的普通定点零售药店、一级及以下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业务调整至属地范围内的各城区(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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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将不对外开放,暂停其他健康体检业务。

  • 2024年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6月30日

    2024年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困难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按现行政策执行。

  • 2024年南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延长

    2024年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须在身份认定地参保,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定额补助。

  • 2024年度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确定

    2024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63608元,2024年度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38218元。

  • 2024年度南宁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率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有效期3年。本文为你带来南宁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率详细信息。

  • 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调整通知

    南宁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继续按6.0%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整体缴费比例继续按8.0%执行。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0.4%执行,其他用人单位

  • 2023年南宁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暂停时间

    2023年12月31日19:00至2024年1月1日19:00期间,需暂停南宁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

  • 11月1日起广西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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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医保金湖服务点和西乡塘服务点开通线上预约办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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