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证,即狗的证明,是代表着狗存活的证明。现如今很多城市不准养狗,所以专门有群打狗队,你要是要养条宠物狗那得办狗证,要带宠物狗去办理相关事项,比如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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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1.一户一犬;

2.非禁养犬种;

3.符合南宁市养犬管理条理;

4.犬只持有有效免疫证;

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住所;

(三)近三年内无遗弃、虐待犬只行为记录。

重点管理区内单位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于文物场所、仓库、施工场地看护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二)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配备有管理人员;

(三)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南宁市禁止个人饲养的犬类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

办理材料

1.个人、单位申请养犬登记时提交的材料;

(1)个人或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养犬地证明;

(3)符合规定的犬只照片;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5)从境外进口的犬只,还应当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检疫证明。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还应当要提交盲人、残疾人和导盲犬、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

2.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对收容救助的流浪犬、弃养犬申请养犬登记时提交的材料:

(1)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合法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合法有效的每只犬只免疫证明;

(3)符合规定每只犬只照片;

(4)养犬地证明;

(5)属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证明。

注:申请办理登记业务时请填写《南宁市养犬登记申请表》,个人申请时并请提交1张一寸免冠彩照。代理他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业务的,还应出示、提交被代理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步骤一:提出申请,养犬单位或个人携犬只到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

步骤二:接收材料和初审,经办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和初核、对新办证的犬只扫描识别,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具《养犬登记办理回执》。

步骤三:照相、注射芯片,服务点工作人员免费给犬只照相、免费给犬只注射电子识别芯片。

步骤四:审批、发证,服务点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和犬只信息录入“南宁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公安机关审批。

步骤五:领取证件,申请人持《养犬登记办理回执》在规定时限内到原办理的服务点领取《南宁市养犬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南宁犬证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南宁市喆朋宠物店

地址:市兴宁区北宁街48号骏景苑一层1-1号第二间铺面

电话:0771-2821606

南宁市恒爱动物医院

地址:市兴宁区南梧路308号广西花鸟交易市场二期区第26号楼1至2层铺面

电话:0771-3923342

注:具体的办理地点在购买宠物狗时询问下宠物医院。

南宁市各区办理狗证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养犬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犬只予以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十日内发放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识牌,给犬只设置电子识别标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对超过限养数量的,应当同时告知申请人三日内自行处置或者送至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受理单位申请的,还应当进行实地核查。

办理费用

1.收费标准:

(1)每年每只150元

(2)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减免优惠。

(3)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以及七十岁以上孤寡老人饲养一只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收容救助的犬只,免缴养犬管理服务费。

2.电子犬牌、犬只电子识别标识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收费标准为: 电子犬牌工本费25/副,犬只电子识别标识工本费42元/个。